| 事项主题 | 表扬民警 | 处理状态 | 已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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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 | 2026-03-01 15:05:30 | ||
| 事项内容 | 事发时间:2026-02-28 06:40 事发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浦区南岗康南路35号,优家国际生活社区 具体问题描述:表扬信致相关部门领导: 本人特此高度赞扬陈警员(警号:018791)与黄警员(警号:017829)。 我于2026年2月28日6时40分报案丢失价值万元的苹果手机。两位警员迅速响应,凭借专业分析监控、精准追踪手机定位及活动轨迹,当日即锁定拾获手机的司机并协调取回,使我当晚顺利拿回手机。 其高效执行力与为民解忧的责任感令人敬佩,恳请予以表彰! 致谢人:林美华 2026年3月1日 希望相关部门如何处理: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特此建议:恳请贵部门对陈警员和黄警员予以通报表彰!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人民警察的优秀品质,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信息保密:否 公开意向: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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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附件 | |||
| 事项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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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南岗派出所(市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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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已阅,全所通报表扬。 | ||
| 答复时间 | 2026-03-03 15:15:29 | ||
| 回复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