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台联: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构建和谐广州的提案》(第102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针对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等建议,积极组织财政、发改、卫健等单位进行研究,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我市完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价格政策
根据《关于公布家庭式产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134号)要求,目前,广东省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项目执行市场调节价,即项目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心理评估量表类项目总体价格相对处于中高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的医疗价格改革部署,稳步推进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价格政策。一是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心理评估类项目纳入调价评估范围,明确调价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引导医疗机构对属于自主定价的项目运用市场调节机制开展自主定价,满足不同层次需求。二是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三是加强价格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价格机制稳定运行。四是统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相关改革,形成综合效应。
二、推动“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我市高度重视心理健康产业发展,主动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心理治疗”“心理咨询”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前期,我局通过深入调研广州参保人员开展心理治疗情况、组织数据研究分析、听取医疗机构意见等方式,并按照医保目录管理权限,反复与上级医保部门沟通,充分反映我市实际情况,为上级医保部门制定调整医保目录政策提供了积极有效的参考建议。
2021年3月份,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诊疗项目目录》),将于2021年8月15日起实施。《诊疗项目目录》已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诊疗目录范围,并规定由各统筹地区(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成本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与医疗机构谈判确定后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属于市场调节价诊疗项目。《诊疗项目目录》同时也将精神科量表测查A类、B类、C类以及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等纳入医保诊疗目录范围。下一步,我市将按要求及时落地实施《诊疗项目目录》,对于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也将按照医保目录管理权限,继续向上级医保部门沟通反映。
三、支持心理健康专项规划和项目建设
一是将“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内容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人口发展及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通过规划引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二是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近期实施计划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优先倾斜支持心理健康建设项目,加快开展项目立项审批,积极做好项目跟踪指导工作。三是大力支持广州市惠爱医院芳村院区提升改造项目,增强我市精神卫生的治防能力,传承精神卫生历史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医疗卫生健康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完善心理健康医疗服务体系,助力心理健康产业发展。一是提高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改善心理健康患者就医体验,增强患者医疗获得感觉。二是研究制定支持心理健康的配套医疗服务政策,引导条件成熟的医院建立完善心理治疗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推动规范心理治疗服务,保障满足群众心理治疗就医需求。三是不断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做好市民心理健康服务医疗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提高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构建和谐广州。
广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