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室门户网站https://www.gz.gov.cn/gzsfyjs/。
(四)监督渠道:通过室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电话(020-83123224)监督。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本单位网站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形式、监督保障 | 秘书处 |
2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 秘书处 |
3 | 机构职能 | 本单位职责 | 秘书处 |
4 | 内设机构 | 本单位内设各机构职能 | 秘书处 |
5 | 下属单位 | 本单位直属单位职能 | 秘书处 |
6 | 联系方式 | 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 | 秘书处 |
7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本单位参与制定起草的法规政策、政府工作报告和相关政策解读 | 各处、中心 |
8 | 其他文件 | 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主动公开的部门文件 | 各处、中心 |
9 | 工作动态 | 本单位重要动态、室领导活动等要闻、媒体热点等动态新闻信息 | 各处、中心 |
10 | 财政预决算 | 本单位及直属单位的年度预算、决算 | 秘书处 |
11 | 其他 | 本单位人事信息、工作总结等 | 秘书处 |
12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本单位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 | 各处、中心 |
13 | 学习园地 | 重要理论、法规制度宣传学习 | 各处、中心 |
14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秘书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