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尚成智慧大药房(广州)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6年6月11日将《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催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至你公司法定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捷顺路9号1栋19、20号,显示无人签收。目前我中心已采取多种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通知。公告如下:
因你单位存在为尚成智慧中医诊所(非广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个人账户结算的违约行为,本单位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及《广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于2025年12月30日对你单位作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尚成智慧大药房(广州)有限公司违规违约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穗医保中管〔2025〕342号)。该通知已于2025年12月31日送达,要求你单位于2025年1月8日前将医保基金损失299,191.9元及违约金89,757.57元,共计388,949.47元,退回广州市医保基金专户。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你单位未退回上述金额,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整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单位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8日
(联系人:周亮;联系电话:020-8760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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