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编制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2022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上发表致辞强调要守住湿地生态安全边界,为子孙后代留下大美湿地。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提出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2024年5月,省林业局印发《广东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5年)》,明确广州市重要湿地建设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地区湿地保护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务、农业、海洋、旅游等部门,根据湿地资源调查成果编制本市湿地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湿地保护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市林业园林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范围与期限
规划基期为2022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规划范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确定的广州市全域湿地范围,总面积68331.48公顷(不含浅海水域)。
三、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规划背景、规划总则、总体布局、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修复、湿地合理利用、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八章内容及相关附表、附图。主要内容如下:
(一)梳理湿地规划背景。基于广州湿地资源现状,从湿地保护制度、湿地保护体系、湿地生态修复、湿地生物多样性、湿地自然教育等方面总结了湿地保护成效,分析了湿地资源管理能力、湿地生态修复工作、湿地合理利用管控、湿地科技支持力量等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国际履约和法律法规实施、强化湿地保护和管理、发挥湿地综合效益、拓展岭南魅力空间发展等方面的需求。
(二)确定湿地规划目标。提出湿地总面积、红树林面积、重要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等4个约束性指标和省级以上重要湿地1个预期性指标。其中,到2025年,省级以上重要湿地不少于5处、红树林面积不少于322公顷、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少于9%,湿地总面积依据国土年度变更调查确定,重要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到2035年,省级以上重要湿地不少于8处,湿地总面积依据国土年度变更调查确定,红树林面积、重要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
(三)明确湿地保护总体布局。提出将广州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湿地保护与利用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湿地城市总体目标,构建“三区六廊三核九芯”湿地保护空间格局。
(四)强化湿地资源管理举措。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推进湿地分级管理,夯实湿地分类保护,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开展湿地资源评价。
(五)明确湿地保护修复方向。重点落实北部山地河湖湿地保护修复,高质量提升中部城镇平原湿地保护修复,全面实施南部滨海水网湿地保护修复,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
(六)提出湿地合理利用要求。建设高质量小微湿地,打造湿地生态产业示范,探索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发挥湿地科普宣教优势,做好湿地要素保障工作。
(七)明确湿地重点工程。从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修复、湿地合理利用等3方面,提出14项重点工程。
(八)提出保障措施。从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等5方面强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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