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12日21时23分,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东众路发生一起小型客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51.38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安委办对该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市政府成立了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应急、公安、交通、港务、总工会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广州黄埔云埔街东众路“4·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介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市公安交管部门委托了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车辆性能、行驶速度、碰撞速度、载质量、驾驶员等进行技术鉴定。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人员问询、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定,广州黄埔云埔街东众路“4·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
一是张志超驾驶所载物品长、宽及重量均违反装载要求的货运机动车上路行驶至事故地点处,跨越道路中心双黄实线左转弯行驶后占用道路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二是贾圣托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构造、载客超过车辆核定人数的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超过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且未按照操作规范观察路面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相关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管理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对部分单位的其他安全管理问题移交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处理和通报处置,对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履职方面线索移送纪检机关办理。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主要教训,事故调查组提出四项防范措施建议。
(上述内容详见事故调查报告)
附件:广州黄埔云埔街东众路“4.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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