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多措并举 严查严管 着力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 听全文
  • 2017-05-15
  •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分享到
  • -

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水产品经营违法行为,有效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5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产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对象包括水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经营者以及相关餐饮服务提供者等;重点整治品种是容易出现禁用限用药物残留超标的鲜活水产品。

一、以黄沙水产交易市场为源头,开展重点防控

黄沙水产交易市场作为我市水产品的主要集散地,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治:一是全面清查主体资格。对市场内经营业户逐一登记造册,重点对私自出租档铺周边空位给无相关经营资质者经营水产品的销售者,协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加强水产品溯源督查。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对每一批次水产品严查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市场准入证明材料,确保场内销售企业销售的水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可靠。三是推广使用统一销售凭证。督促黄沙水产交易市场制定统一销售凭证,并随货附送,确保我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到零售农贸市场及餐饮单位之间的流向清晰,可追可溯,最大程度打压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的市场空间。四是实行驻场监管和驻场抽检。为切实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一方面,派出专门的监管执法人员对黄沙水产交易市场进行驻场监管,切实加强执法办案工作,提升监管成效。另一方面,市局将安排市食品检验所进驻黄沙水产交易市场实施专项抽检,每周定期定批次,对市场内的重点主体、非常时段及高风险品种进行靶向性抽检,与市局组织开展的日常监督抽检形成互补,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风险。

二、以其他批发和零售市场以及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对其他水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以及餐饮单位的索证索票情况进行检查,凡不能提供市场准入证明材料或有效销售凭证的,责令整改;尤其加强对声称来源是黄沙水产交易市场的水产品进行检查,如不能提供黄沙水产交易市场统一销售凭证的,视为无效证明并予以核查、处理。同时,加大对市场水产品经营档及餐饮单位水产品储存和暂养场所的检查力度,严防水产品在暂养或存放期间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在上述场所检查发现存放有违禁药物,涉嫌实施非法添加违禁药物行为的,提请公安机关介入查处。

三、以监督抽检和执法办案为抓手,实施精准打击

在整个专项整治行动中,将分别于5月和9月开展两次专项检测与集中查处行动,重点对市场内常见销售的罗非鱼、多宝鱼、鲈鱼、鳜鱼、鲢鱼、鲫鱼、草鱼、对虾及贝壳类水产品等品种进行全覆盖抽检,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以及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的经营者立案查处,情节严重、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对同一个市场两次以上发现同种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市场开办者对明知有违法经营行为仍提供便利条件的,从重处罚。对问题水产品涉及的生产、养殖等上游企业,按有关规定通报所在地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四、广州市水产品经营环节监管相关情况

水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餐桌安全,备受社会关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一直被列为政府日常监管的重点工作。近年来,我市食药监部门联合公安等部门通过规范水产品日常经营,加强质量监测,严厉打击水产品经营违法行为等举措,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状况总体平稳可控,并逐年向好。一是重点抓源头监管,压实主体责任。以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和水产品零售市场为重点,加强源头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与经营户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监督鲜活水产品销售者落实索证索票、销售台账、自查制度等,严把市场准入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抽检力度。依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大型超市)自检,基层监管部门快检,委托第三方法定机构监督抽检”的三级检测体系,严把水产品质量关。目前全市近400家市场做到每天对水产品开展自检(检验项目主要是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基层监管部门每周进行巡回快检,第三方法定机构每月进行监督抽检,初步实现对重点经营主体的抽检全覆盖。对于抽检不合格的,要求经营者一律暂停销售,并及时追查产品来源。三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从严、从重处罚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的经营者,并对有关市场开办方开展约谈。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水产品违法案件111宗,罚没22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3宗。四是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作用,邀请专家讲解水产品非法添加的表现形式与危害,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