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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 2019-01-11
  • 来源:增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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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2016年8月,我区出台了增城区科技创新“1+4”政策,政策的实施对激发我区创新创业活力、促进我区科技创新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2017年底至今,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规字〔2018〕1号)等文件,对高企扶持力度等进行了修订。因上级文件依据发生变化,以及我区“1+4”科技政策实施后显现出的一些问题,在学习先进地区推动科技创新的经验做法后,结合实际,我区对原“1+4”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目标是突出支持重点,使政策更加精准对接创新驱动发展各项指标,对接我区汽车及零部件、高端智能装备制造、IAB、NEM等重点发展产业,将政策打造成为我区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以及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做强做大的一个重要抓手。

二、修订依据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穗字信〔2015〕4号)、《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城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增委发〔2016〕11号)、《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规字〔2018〕1号)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在原科技创新“1+4”政策的扶持条款上,修订形成了《广州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新政策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

1、拟降低对一般高企和小巨人的支持力度,通过高企产值逐级增长进行分级奖励,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一般高企奖励从100万元降低为30万元,小巨人的奖励从24万元降低为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亿以上的高企累计最高可获400万元奖励。

2、拟鼓励我区企业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购买技术成果,进行技术成果转化。按技术交易额的2%进行补助,每个合同最高补助50万元,每个企事业单位每年最高300万元。

3、拟鼓励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服务机构为我区科技企业提供生产性服务,按技术交易额的5%进行补助,每个合同最高补助50万元,每个企事业单位最高补助300万元。

4、拟对汽车及零部件、高端智能装备制造、IAB、NEM等行业发展具有较强推动力的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服务类)等公共技术平台给予扶持,鼓励其对外开放、对外服务,发挥孵化育成功能。其中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最高支持7000万元的建设运行经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服务类)最高支持6300万元。

5、拟鼓励孵化器建设符合高端智能装备制造、IAB和NEM产业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的标准厂房项目,按2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最高500万元。

6、拟鼓励孵化器招商引资,切实提高孵化面积,对新增的实际孵化面积按1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每年每家最高300万元。

7、拟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对我区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按投资额的5%进行奖励,每个项目的奖励最高100万元,每家风险投资机构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8、拟鼓励发明专利产业化,鼓励发明专利真正转化为产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按专利产品的年应税销售额的2%给予奖励,每个专利产品最高奖励2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400万元。

四、解读途径和时间

1、集中解读

时间:该办法印发实施后至2019年上半年

途径:报纸、政府网站、宣讲会等

解读单位: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常态化解读

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途径:电话、QQ群等

解读单位: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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