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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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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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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任务 各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市监规字〔2019〕4号)《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穗市监促〔2019〕425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炜83228328、廖勇83228036、周杰83228026)

              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项目申报指南

                               目 录

  前 言.......................................................................... 4

  一、支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7

  二、支持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9

  三、支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构建设........................................... 11

  四、支持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检验鉴定工作............................... 15

  五、重点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19

  六、支持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与普法基地建设......................................... 22

  七、建设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 25

  八、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入中高端人才......................................... 29

  九、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 32

  十、高校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技术和数据支持 ...................37

                                 前 言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有关要求,制定《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组织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个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材料1份(光盘方式)提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8B01房,地铁一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联系电话:81309319、81303421、81309062)。电子版材料同时通过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在该网址通知公告中。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2月14日(周五)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条件。除申报指南特别要求外,项目申报人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外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广州市设立的独立运营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且符合《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2.组织单位推荐。申报单位为市属单位的,由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申报单位为中央及省驻穗机构、部属(或省属)高等院校、中央和省属单位的,可直接由所在单位或省级以上单位审核推荐;其他申报单位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

  3.申报限制。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其他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同一单位申报前补助项目不超过2项。

  4.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组织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加具推荐意见。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追回已发放资金,并取消其以后3年市级知识产权资金项目的申请资格,并纳入市信用信息系统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执行。

  (四)立项拨付

  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局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立项通知,并由市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金。

  (五)项目实施

  1.获批立项单位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项目合同,按合同约定目标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要严格遵守《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3.此次申报项目约定的工作任务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另有要求或约定的除外。

  一、

  支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一)项目任务

  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活动,利用已经开发建立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线上线下平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交易,实现知识产权交易额、知识产权交易数量等业务快速增长。创新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模式,积极融合资本、保险、评估等要素,推动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模式创新,提高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效率。具体为:

  1.2020年度知识产权交易额超过25亿元,较2019年增长10%以上。

  2.每季度提交一份平台知识产权交易情况分析报告,主要包括各类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交易占比分析、交易价格分析、交易对象分析等。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3项,每个项目50万元,分两批支付,第一批30万元,第二批20万元。

  (三)申报主体

  在广州登记注册且主要从事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的机构。

  (四)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专业从事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工作人员在10人以上,有较稳定的服务对象。

  2.拥有独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已经开发建立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线上线下平台,市场化运作良好,拥有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成功案例。

  3.申报单位是获批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且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服务的单位。

  (五)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

  (1)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支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项目)。

  (2)支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获批国家专利运营试点文件复印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告截图(加盖公章)。

  (6)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需要一份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制作成PDF文档,材料(1)、(2)需另外提供WORD文档。

  二、

  支持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一)项目任务

  支持我市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建设,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和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具体为:

  1.围绕申报单位业务特长,从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运营服务、金融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中选择1-2项,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能力,2019-2020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或年均增长300万元以上。

  2.利用申报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和我市知识产权政策,向我市企事业单位推送知识产权信息不少于300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不少于1万人。

  3.开展知识产权实务培训不少于2场,每场培训不少于4课时(每课时45分钟),培训人员不少于200人次。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10项,每个项目20万元,第一批一次性支付。

  (三)申报主体

  在广州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四)申报条件

  1.在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运营服务、金融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方面,有1-2项服务能力突出;

  2.曾经获得“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称号或纳入“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名单的服务机构。

  3.同等条件下,获得“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称号的服务机构优先立项。

  (五)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

  (1)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支持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项目)。

  (2)加强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建设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获得“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称号或纳入“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名单的文件复印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网站公告截图(加盖公章)。

  (6)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需要一份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制作成PDF文档,材料(1)、(2)需另外提供WORD文档。

  三、

  支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构建设

  (一)项目任务

  建立便捷、高效、优质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平台,通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构,发挥企业集群效应、吸收各方优势,服务于广州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广州企业海外抗风险能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及国际竞争力。具体为:

  1.筹建非营利性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帮助广州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公益性援助,编写《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引》。

  2.促进广州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广州企业间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团结企业全面维护自身权益。

  3.开展广州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摸底调查。以广州市外向型企业为切入点,从了解广州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企业诉求等方面入手,开展深入调查,形成《国际贸易环境下广州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现状及应对措施》报告。

  4.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布局。

  5.帮助企业解决国外法律环境不熟悉的问题,在不少于5个重点国家聘请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为不少于50家广州企业提供目标国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基础性咨询服务。

  6.建设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服务平台,集合海外法律法规数据库、专家库,整合专题培训模块,汇集海外展会服务专题,构建海外知识产权摩擦和应对信息发布机制,建立有引导性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发布平台。

  其中需实现不少于15个世界主要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数据库建设,聘请不少于100名国内外知名法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产业领域专家作为专家库专家。

  7.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热点案件研究和分享。开展中国企业,尤其是广州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摩擦热点案件研究,还原已经发生的案件,跟踪正在进行的案件,形成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热点案例汇编,建立分享机制。

  8.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主题交流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200人次。邀请国内外政府部门、科研院所、法院、律师事务所、大型企业以及其他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专家,结合当前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热点话题,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态势等方面开展研讨和交流,分享经验,为广州市企业提供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经验交流、资源对接的高端服务平台。

  9.组织相关活动,宣传广州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具体举措,展现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优势,扩大广州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10.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帮助广州企业熟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了解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对接海外知识产权服务资源。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1项。项目资金180万元,分两批支付,第一批150万元,第二批30万元。

  (三)申报主体

  在广州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服务能力。

  2.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

  (1)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支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构建设项目)。

  (2)支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需要一份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制作成PDF文档,材料(1)、(2)需另外提供WORD文档。

  四、

  支持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检验鉴定工作

  (一)项目任务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引入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知识产权部门开展行政保护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支持司法鉴定机构做大做强,更好的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提高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的质量。

  项目目标:

  1.建设专利、商标侵权判定专家库,能够为我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出具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司法鉴定报告。

  2.提升鉴定机构对侵权案件的证据(包括涉案财务数据、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进行采集、固定、分析及司法鉴定的能力。

  3.具备协助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包括与案件相关的电子数据)的能力和设备。

  4.能够为专利侵权、商标侵权案件的案件听证、复议庭审、诉讼庭审等提供质询和相关服务。

  具体任务:

  1.出具专利侵权司法鉴定报告,其中出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司法鉴定报告不少于4份,出具外观专利司法鉴定报告不少于6份。

  2.出具商标侵权司法鉴定报告,数量不少于15份。

  3.对侵权案件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涉案财务数据、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协助进行采集、固定,数量不少于5份。

  4.对侵权案件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涉案财务数据、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进行分析并出具司法鉴定报告,数量不少于5份。

  5.协助执法人员现场取证,数量不少于3次。

  6.安排专门人员,对接任务、管理项目资料、加快任务响应速度。

  7.如果只申报本具体任务1、2项,则需完成出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司法鉴定报告不少于6份,出具外观专利司法鉴定报告不少于10份。

  (二)项目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2项,每个项目85万元,分两批支付,第一批70万元,第二批15万元。

  (三)申报主体

  在广州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

  (四)申报条件

  1.取得省级以上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括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或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含电子数据)。

  2.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司法鉴定名册。

  3.具有省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实施基础和条件,有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及取证条件工作室;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

  (1)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支持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检验鉴定工作)。

  (2)支持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检验鉴定项目工作方案。

  (3)省级以上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括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或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含电子数据)。(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帐号、开户行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6)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资质人员、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含电子数据)资质的鉴定人员执业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2019年1-12月社保证明及与司法鉴定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退休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退休相关证明。

  (7)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司法鉴定名册的证明文件。

  (8)符合场地要求的证明材料。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所的,提供合同及产权证明作为依据。提供配备专门用于取证工作室的证明材料。

  (9)近二年专利、商标侵权司法鉴定报告(提供复印件,涉密可隐藏,原件备查)。

  (10)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需要一份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制作成PDF文档,材料(1)、(2)需另外提供WORD文档。

  五、

  重点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一)项目任务

  在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重要节点,通过开展公益宣传、举办公益讲座、策划新闻媒体报导、制作知识产权视频宣传片等方式,集中宣传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特别是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做法及成效等。具体为:

  1.在2020年3月(2019-2020年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全面展开)、4月(知识产权宣传周)、8月(2019-2020年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中期)、11月(专利周)、12月(2019-2020年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末期)开展集中宣传。

  2.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策划一场大型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3.编印《广州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

  4.累计在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发布正面宣传、主题不同的千字以上稿件12篇以上,在网络等新媒体发布正面宣传、主题不同的稿件36篇以上,各类媒体稿件累计200篇以上。

  5.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期间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益宣传,地铁、公交电视单次宣传视频15秒以上,地铁灯箱、公交候车亭灯箱宣传广告各100个以上。

  6.累计举办公益知识产权讲座12次以上,参加讲座人员1000人次以上。

  7.制作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宣传片,高清格式,时长10分钟。

  8.配合我市知识产权重要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普及知识产权文化,促进知识产权融入各类经济活动。

  9.开展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发放、回收调查表1000份以上(向企业调查占80%以上)。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1项,项目资金257.11万元,分两批支付,第一批242.11万元,第二批15万元。

  (三)申报主体

  在广州登记注册的新闻媒体、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可联合国内有影响力的媒体共同申报)。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

  2.申报单位有充足从事知识产权文化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力量,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有自己的宣传渠道或媒体。

  3.项目承担团队骨干工作人员熟悉知识产权工作和创新文化,富有宣传报道和策划组织活动经验。

  (五)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

  (1)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重点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项目)。

  (2)重点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所获荣誉证明。

  (6)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需要一份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制作成PDF文档,材料(1)、(2)需另外提供WORD文档。

  六、

  支持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与普法基地建设

  (一)项目任务

  支持建设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与普法基地,打造知识产权宣传展示实体空间,向我市公众持续宣传知识产权制度与改革开放共发展、共辉煌的发展历程以及广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及工作实践、工作成效;举办知识产权公益讲座、培训。具体为:

  1.建设专项展厅,集中展示广州市在知识产权强市和枢纽城市建设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广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工作实践、工作成效。展厅面积不少于50㎡,展板面积不少于80㎡。

  2.开展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及宣传普及工作。面向广州市机构单位、创新主体、社会公众宣传知识产权故事、传播知识产权价值,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及普法活动,全年接待参观人员不少于2000人次。

  3.举办知识产权培训。面向广州企事业单位,围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运营等实务人才培养,举办不少于 2场培训、讲座,培训人次不少于100人·天。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1项,项目资金50万元,分两批支付,第一批35万元,第二批15万元。

  (三)申报主体

  在广州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经完成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与普法基地基础建设,拥有相应的场地和设施,基本具备接待观众参观的条件。

  2.申报单位具备开展宣传的工作经验、组织能力和宣传资源。

  3.申报单位应对广州大众知识产权意识现状有准确把握,需制定详细实施方案,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有效提升广州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五)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

  (1)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支持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与普法基地建设项目)。

  (2)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与普法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所获荣誉证明。

  (6)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需要一份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制作成PDF文档,材料(1)、(2)需另外提供WORD文档。

  七、

  建设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

  以广州地区高校为主体,建立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支持高校整合协调各方资源,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建立专利转移转化平台,开展专利权许可转让、质押交易、转移转化等,促进高校专利合理运用,促进解决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率低、转化难的问题,推动广州地区高校专利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具体为:

  1.建立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从组织架构、制度规则、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激励措施等方面形成高校专利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经验 。

  2.开展高质量专利创造工作。2020年发明专利申请1500件以上,PCT专利申请50件以上。

  3.组建专业化的高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服务队伍。至2020年底,形成具有专业知识背景、专业服务经历、专注知识产权运营的服务队伍人员规模达20人以上,其中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

  4.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建立1个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培育2个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是指具有专门管理制度和人员,具备持续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够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的科研创新机构。每个高价值专利组合必须拥有1件以上核心基础专利,50件以上发明专利,核心专利权维持有效;2020年围绕该核心基础专利,提交发明专利申请20件以上,PCT专利申请10件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中专利IPC主分类号小类相同,且属于该产业相关主要技术领域;高价值专利组合专利中第一专利权人或第一申请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所在高校或下属单位。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高价值专利组合详细标准另行明确)。

  5.开展专利导航。围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紧盯世界前沿科技创新和专利创造趋势,开展专利导航分析,提升高价值专利组合质量。

  6.开展专利转化运营。开展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许可、转让、作价股权投资等专利转化运营活动,至2020年底,建设形成健全的服务广州地区高校的专利转化服务体系和高校专利交易信息化平台;2020年产业化和专利转化项目涉及金额不低于1亿元,平台收储的供交易或转化的专利不少于3000项。

  7.组织人才培养。围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开展培训、讲座论坛、项目对接路演等活动不少于10场,参加人员不少于1000人次。

  8.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建立以志愿者、青年学生为骨干的知识产权宣传队伍,在高校开展知识产权宣传竞赛等活动,在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专利周期间进行重点宣传,宣传活动参与和受教人员不少于2000人次。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2项,每个项目资金600万元,分两批支付,第一批360万元,第二批240万元。

  (三)申报主体

  广州地区高校。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要有较强的专利创造基础,2018年发明专利申请达到500件以上。

  2.申报单位已成立专利转移转化工作机构,并有专职工作人员。

  3.申报单位已开展专利转移转化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4.本项目承担单位需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的第三方开展行业专利数据分析和调研,接受市市场监管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提供的指导标准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等工作。

  (五)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

  (1)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建设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项目)。

  (2)建设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需要一份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制作成PDF文档,材料(1)、(2)需另外提供WORD文档。

  (六)其他要求

  本项目验收时需提交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八、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入中高端人才

  (一)项目任务

  用于引导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入知识产权中高端人才,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改善我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结构。

  此项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是指向社会提供专业知识产权服务的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以及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此项目知识产权中高端人才,是指2019年12月31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

  1.具有国内外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硕士学位;

  2.具有知识产权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国内外博士学位的专利代理师、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

  4.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5.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6.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后补助项目。项目总经费共580万元,根据符合条件申报人数确定立项数量。按照不超过4万元/人的标准奖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机构获得人才经费后,应将所获经费的50%奖励给人才个人。

  (三)申报主体

  在广州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要成立3年以上,目前运营状态良好。

  2.申报单位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必须设置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

  3.相应人才应在申报单位从事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一年以上,目前在职,且在申报单位购买社保。

  (五)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

  (1)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中高端人才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4)本项目各类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申报项目中各类人才的劳动合同等入职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清单。申报单位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须提供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6)申报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期内涉及申报主体工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换发营业执照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申报单位自认为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需要一份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制作成PDF文档,材料(1)需另外提供WORD文档。

  九、

  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

  (一)项目任务

  在我市重点产业中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产业专利导航、专利成果转化运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任务,推动相关产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全链条整体发展。具体为:

  1.提供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与我市相关产业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合同,提供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基础代理、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维权、知识产权规划等服务;托管的企业必须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且拥有至少5件以上有效专利,主营业务与申报项目所属产业相关;托管企业数量110家以上,其中中小微企业100家以上。

  2.推动企业专利创造。每个托管企业2020年有1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所托管企业2020年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增长20%以上或专利申请总量增长25%以上,PCT专利申请总量增长20%以上且不少于60件。

  3.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至2020年底,所托管企业中新增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0家以上,贯标率达到50%以上。

  4.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建立1个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培育2个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是指具有专门管理制度和人员,具备持续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够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的科研创新机构。每个高价值专利组合必须拥有1件以上核心基础专利,50件以上发明专利,核心专利权维持有效;2020年围绕该核心基础专利,提交发明专利申请20件以上,PCT专利申请10件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中专利IPC主分类号小类相同,且属于该产业相关主要技术领域;高价值专利组合中第一专利权人或第一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联合申报单位或所托管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高价值专利组合详细标准另行明确)。

  5.开展专利导航。围绕我市该产业发展形势,调查该产业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资源状况,通过知识产权分析,理清该产业优劣势和发展空间,为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和开展专利创造、保护、运用,以及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提交1份该产业专利导航报告。对所托管企业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咨询,组织1期以上企业专利导航培训。

  6.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所托管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咨询和服务。

  7.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建立该产业专利运营信息化平台,平台收储的供交易或转化的专利不少于3000项,指导所托管企业开展专利实施、许可、交易、质押融资、保险等运营活动,2020年度专利成果实施(或许可实施)累计产值10亿元以上,累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3亿元以上;组织该产业专利项目对接会10场以上,每场不少于5个项目。

  8.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建立我市该产业专利数据分析平台,为所托管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支持;指导企业开展专利数据分析活动;主动为所托管企业推送该产业知识产权相关信息,2020年度推送信息不少于200条。

  9.组织专利实务培训。围绕该产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组织不少于10场培训(含企业专利导航培训)和10场讲座,每场培训不少于4课时(每课时45分钟),每场讲座不少于2课时,累计不少于100课时;培训和讲座对象主要以所托管企业为主,参加人员不少于1500人次,其中至少1场培训面向全市该产业企业,人员不少于6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6课时。

  10.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在所托管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在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专利周期间组织2场以上重点宣传,宣传活动参与和受教人员不少于1000人次。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10项(通信、芯片集成电路和计算机、互联网和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生物医药、汽车、石油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产业各1个),每个项目资金550万元,分两批支付,第一批330万元,第二批220万元。

  (三)申报主体

  在国内登记注册且具有专利服务资质(营业范围含专利服务)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其他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牵头单位,联合所申报产业的广州市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专利大户(有效发明专利50件以上)申报;还可联合所申报产业的广州地区行业协会、其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

  (四)其他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牵头单位必须以专利服务为主营业务,在该产业有较强的专利服务能力和企业客户基础。

  2.牵头单位如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联合申报单位中必须有一家专利代理机构。

  3.必须承诺项目配套资金50万元以上,承诺项目配套资金较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4.牵头单位为外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必须在广州设有办事处,有固定办公场所和10人以上专职工作队伍,承诺项目立项3个月以内在广州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且正常运营3年以上。

  5.申报单位中,专利代理机构、专利运营机构、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要素较为齐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牵头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申报1项,且不得参与其他单位的联合申报。

  7.本项目承担单位需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的第三方开展行业专利数据分析和调研,接受市市场监管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提供的指导标准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等工作。

  (五)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

  (1)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项目)。

  (2)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牵头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证。

  (6)联合申报单位(不含牵头单位)关于同意联合申报的意见书(加盖公章)。

  (7)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需要一份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制作成PDF文档,材料(1)、(2)需另外提供WORD文档。

  (六)其他要求

  本项目验收时需提交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十、

  高校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技术和数据支持

  (一)项目任务

  为我市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项目(下称“两个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和基础数据支持,制定高价值专利(组合)的评价标准,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和运营平台的建设、验收标准,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控分析,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具体为:

  1.为两个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2.为两个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实施提供专利数据支持。

  3.制定广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和运营平台建设、绩效评价和验收标准。

  4.制定广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和运营平台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绩效评价和验收标准。

  5.梳理提炼高校和10个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的详细工作程序和评价指标。

  6.定期对两个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数据分析,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完成两个项目验收的绩效评价工作。

  7.完成广州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研究报告。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1项,项目资金100万元,分两批支付,第一批60万元,第二批40万元。

  (三)申报主体

  在国内登记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须具有高价值专利培育评价相关内容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

  2.申报单位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须与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工作。

  3.申报单位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使用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并能够对外提供数据服务。

  (五)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

  (1)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高校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技术和数据支持项目)。

  (2)高校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技术和数据支持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需要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2)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制作成PDF文档,材料(1)、(2)需另外提供WORD文档。

  附件: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项目申报申报书(201912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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