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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打造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之都,建设“三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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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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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草案)。

  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廖荣辉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法治环境建设是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同样需要法治体系发挥更加重要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近年来,广州的法律服务供给力和涉外法律服务能级提升,三大法律集聚区初步建成,集聚效应凸显。在此背景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拟出台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提出建设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之都目标,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亚太地区国际仲裁中心“三大中心”。这将进一步深化广州的法律服务业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将广州建设为法治中国标杆城市。

  三个法律服务集聚区初步建成

  在广州市白云区,有一栋写字楼以“律师”为名,在这栋广州律师大厦里,广信君达、杰海、谨然等数十家大中型律所签约进驻,目前入驻率已达100%。再往东南53公里处,广州南沙蕉门河畔的水岸广场,近7000平方米的建筑将进驻诉讼、仲裁、公正、司法鉴定、律所等多种法律服务机构。

  广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集聚区的步伐加快了。

  “广州现已初步建成天河、白云和南沙三个法律服务集聚区,为大湾区发展提供了高端、集约、多元的法律服务。”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廖荣辉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

  法律服务集聚区将集聚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管理、司法公证、诉讼服务、司法鉴定等多种法律服务,吸引一批具有行业标杆水准的法律服务机构和关联公司汇聚,提供和拓展多元化法律服务。

  根据规划,三个法律服务集聚区各有定位,天河定位高端和非诉法律服务,白云定位传统和诉讼法律服务,南沙定位国际和涉外法律服务。目前三个辖区共有律师所369家,律师9610人,约占全市律师所和律师的45.1%和57.9%。

  近年来,广州的法律服务取得一定成效,法律服务供给力和涉外法律服务能级提升。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广州共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4000多个,法律服务人员3万余人;有涉外律师事务所167家,涉外律师648人。广州律师服务中小微企业57421家,免费“法治体检”企业55131家。

  廖荣辉同时也指出,广州的法律服务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缺乏品牌,资源分布不均衡、对接机制不健全,扶持政策未覆盖法律服务机构,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储备不够、公证员偏少、专职调解员队伍配置不足等问题。

  对症下药,广州计划深化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通过制定《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方面则主动拓展海外法律服务市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并加强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界人士多元交流,探索建立常态化的三地合作协同机制。

  建设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之都

  粤港澳大湾区包含着11个城市、两种制度、三种法系,三地在深度融合中会产生一些新的法律问题,这需要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当前,广州的法律服务工作也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如在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中的定位和发展问题,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问题,法律服务领域开拓创新不够、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储备不足、高端法律服务机构不多等问题。

  为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拟出台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出台决定将更好地满足和解决大湾区深度融合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广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烈城在作说明时表示,“既解决法律服务工作面临的现实和紧迫问题,又充分发挥广州法律服务业的优势和特色。”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草案)》(下称《决定(草案)》)共33条,分别从建设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之都、建设法律服务集聚区、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司法机关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加强工作保障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草案)》指明了广州现代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设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之都的目标,包括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亚太地区国际仲裁中心三大中心。

  在建设法律服务集聚区,打造广州法律服务标杆性示范区方面,《决定(草案)》提出对法律服务集聚区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制定法律服务集聚区内法律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对入驻的法律服务机构在人才引进、财政补贴、租金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集聚发展。

  此外,《决定(草案)》还提出加快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业务,支持广州仲裁委在本市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拟确定每年8月29日为广州仲裁日,加强仲裁宣传推广。

  法治保障护航湾区建设

  法律服务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法治保障功能。国务院于今年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上海、山东等地都通过立法来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广州也正在推动相关地方立法工作。在《决定(草案)》中加强了司法机关服务对大湾区建设的保障。

  郑烈城提到,在大湾区范围内,广州具有最为健全的法院组织体系,海事、知识产权、互联网等专门法院设置齐全,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有不少创新举措,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显著,要充分发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决定(草案)》对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在大湾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海事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互联网司法保护等方面作出多项规定。

  针对市场主体退出难的困境,《决定(草案)》要求提升办理破产司法水平,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提出深化破产审判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强府院联动,深化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

  在备受关注的涉港澳法律服务方面,《决定(草案)》提出完善港澳籍陪审员机制,要求审判机关应当完善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制度,建立特邀调解员、专家咨询委员共享名册,选任港澳籍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常态化参与涉港澳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工作,推动不同法系之间审判方式的学习与交流。

  此外,《决定(草案)》还要求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完善并推广涉港澳案件在线授权见证平台,为港澳籍人士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探索建立粤港澳三地调解员资质互认机制;支持设立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积极探索港澳律师参照内地律师的险种和标准在内地购买律师执业保险制度,推动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执业试点工作。



来源 |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记者丨郑慧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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