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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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20
  • 来源:市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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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http://www.gzcgw.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联系电话:020-83639545)。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工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让群众能从更多的渠道中了解我局的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高度重视舆情回应工作,坚持每天收集城市管理舆情动态,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引导舆论正确发展方向,制定专人跟踪、限时办结的督办机制,认真做好网络政务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加强沟通,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2018年度广东政务传播力“Y”指数评选中,我局荣获2018年度最具引导力奖;在广东政务微信影响力“Y”指数评选中,我局荣获2018年政务微信影响力人气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年,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1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11条;部门文件类信息69条;动态类信息18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15条;办事指南类信息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9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21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3780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47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063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333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337条。

全年办理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督办的舆情事项76份。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318次(篇),其中: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采访活动)70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16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9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70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5宗。按申请渠道分:网上申请50宗,占91%;信函申请2宗,占3.6%;当面申请3宗,占5.4%。按申请人类型分:个人申请46宗,占84%;法人申请6宗,占10.6%;其他组织申请3宗,占5.4%。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违法建设、垃圾分类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容井盖、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废弃物受纳点、生活垃圾填埋场、部门预决算等。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55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1宗,占1.8%;同意公开18宗,占33%;同意部分公开3宗,占5.4%;不同意公开4宗,占7.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9宗,占34.5%;申请信息不存在5宗,占9%;申请内容不明确2宗,占3.6%;其他答复情形3宗,占5.4%。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年,我局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个别信息公开事项办理还存在不够及时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业务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采集、整理、发布等方面的能力,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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