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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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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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海珠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促进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海珠区人民政府充分发挥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严把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关,按期主动公开政务动态、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一年来,通过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00,发布规范性文件8已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海珠区人民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7,上年结转申请10宗。其中予以公开141宗;部分公开13宗,不予公开103宗;无法提供135宗;不予处理18宗;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7(广州市规划和资源分局海珠区分局数据未纳入上述统计)

  (三)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发挥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办事服务、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第一平台作用,切实提升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及互动回应能力,将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围绕海珠区重点工作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信息,上线海珠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海珠区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海珠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服务专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海珠区复产用工保障服务专题等8个专题,丰富网站内容。加强网站日常管理监控,2020年共核实处理网站监测报告20余份,有效提升网站信息内容安全。

  (四)稳步推进信息公开渠道集约

  根据省、市政府网站集约工作部署,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迁移集约至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工作,完成网站架构导出、数据迁移、账号权限配置等工作,同步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ipv6环境改造工作,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实现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对全区政府序列新媒体进行摸查、清理、整合,截至202011月,共保留并备案新媒体账号7个。

  (五)多措并举助力疫情精准防控

  自疫情发生以来,海珠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信息技术平台优势,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务公开“组合拳”,为疫情精准防控和落实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撑。相关做法得到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认可,在中国政府网《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上刊登。一是大数据捕捉社会关切,当好需求“侦察兵”。海珠区充分发挥网站查询的信息统计功能,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手段进行分析,梳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热门工单内容、密切关注省长留言和网络舆情,及时捕捉群众疫情关切点和企业复工复产难点。二是多渠道开展宣传引导,做好疑问“解答者”。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海珠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权威指南和工作措施,及时公布辖内确诊感染病例所在小区,提醒附近住户加强防护,通过提高信息透明度,减少群众恐慌心理。紧跟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疫情防护和复工复产热点,邀请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开展一系列疫情防控专题在线访谈,精准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扎实推动复工复产有序开展。

  (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海珠区在编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率先完成编制目录的信息加载和规范公开,构建“四通八达”2.0版政务公开模式,打造出“区++社区”全覆盖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一是完善公开体系,实现“制度通”。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细则,建立职能部门至社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公开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透明度。二是编制公开事项,实现“一本通”。创新“三类特殊事项梳理原则”操作标准,解决普遍存在的不同层级事项对应不上的难点问题,编制完成26个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公开样本,为全市顺利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验收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制定政务公开事项“一本通”2.0版,实现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现已完成2625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梳理。三是延伸公开末端,实现“基层通”。启动街道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重点做好社区政策法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区会议情况、惠民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其他居民关心事项等八个的内容公开,实现政务公开事项全覆盖。四是拓宽公开渠道,实现“一网通”。在政府门户网站搭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由各公开主体按照编制事项标准目录加载信息“照单公开”,实现群众获取信息“一网通”“指尖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9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

+3

2463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82

-230

8416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18

-52

12174

行政强制

192

-14

31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58

13406.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9

22

0

1

0

5

4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1

0

0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4

12

0

1

0

4

1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5

2

0

0

0

0

1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8

0

0

0

0

0

7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9

7

0

1

0

1

1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8

1

0

0

0

0

9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7

0

0

0

0

0

1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1

22

0

2

0

5

4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7

0

0

0

0

0

17

备注:广州市规划和资源分局海珠区分局数据统计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不纳入区统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1

0

0

7

2

1

0

2

5

5

0

0

1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海珠区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强;是信息公开程序和形式还不够规范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阶段海珠区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政民互动。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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