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鼓励企业参与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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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3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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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布《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企业参与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工作,促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据介绍,《办法》适用于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花都、番禺七区,黄埔、南沙、从化、增城四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广州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废管中心”)负责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费的核算和支付手续办理。

  《办法》明确,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量由区、街道(镇)和服务企业以“联单”方式核算。区城管部门对辖区内的“联单”进行确认,核对统计数据,并于每月将核对后的数据报送废管中心,每季度结算一次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费,同时购买服务费用比例也作了调整,支付比例从原来市占30%、区占70%调整为市占70%、区占30%,从生活垃圾处理经费中支出,以充分调动各区积极性,促进《办法》在各区的落地实施。

  由于2020年不施行《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阶梯式分类计费管理办法》,该年度生活垃圾处理综合单价无报批依据,故2021年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费单价按广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处理综合单价执行,即105.89元/吨。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低值可回收物进行了明确,市城管部门介绍,结合实践情况,将《办法》所指的低值可回收物修改为“《广州市低值可回收物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规定的固体废物”。记者经查询获悉,新版《目录》已于2020年10月10日印发。其中将低值可回收物分为废玻璃类、废塑料类、废木质类、废织物类、废杂铁类五大类,覆盖了生活中常见的各类酒瓶、饮料瓶等玻璃瓶,洗发水沐浴露罐、油罐等塑料桶;床垫弹簧、燃气灶炉头、衣架和废弃铁罐、铁盒等轻薄、异形杂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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