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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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22
  •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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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明显。由于广东省对固体废物管理长期重视不够,污染防治规划频频落空,粤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二期、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东莞虎门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工程等一批规划要求建设的重点项目一拖再拖,无一建成。韶关市的粤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虽已建成,但受所在区域血铅事件影响已停产近4年,加之此类设施容易引发邻避问题,各地政府主动谋划不够,建设积极性不高,很多地方应建未建,正是由于这些问题,导致全省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问题十分突出,全省焚烧类、填埋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分别高达15万吨/年和10万吨/年。(编号:第四项)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由于广东省对固体废物管理长期重视不够,污染防治规划频频落空,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等一批规划要求建设的重点项目一拖再拖,无一建成。加之此类设施容易引发邻避问题,各地政府主动谋划不够,建设积极性不高,很多地方应建未建。

问题来源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

整改目标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提升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优化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结构。确保到2020年新增危险废物填埋和焚烧处置能力25万吨/年。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2019年底前,在已完成场地平整动工的基础上,完善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前期手续,2020年12月项目建成,具备焚烧处置能力3万吨/年。

整改时限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20年年底前。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20年底。

整改措施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1、落实项目建设地方主体责任。各地党委政府强化担当意识,综合考虑当地城市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论证,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的选址。

2、各地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早谋划,大力推进处置设施建设。鼓励产废量大的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推动源头减量。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1、2019年6月底前,完成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立项核准,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环评报告书编制,项目勘察设计、焚烧主体设备等招标工作。

3、2020年3月底前,完善施工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并开始施工。完成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公司(含处置中心项目资产)转企改制,整体划拨至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广州广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障项目投资来源。

4、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土建及焚烧设备安装施工,完成燃气管道建设,投入试运行。

整改完成情况

    广州市已按整改措施落实相关工作,建议问题销号。

    广州市大力推进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建设,2019年底该项目已完成立项核准,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评报告编制及关键项目招标等前期工作;2020年初,项目取得环评报告批复及施工许可等手续后于3月全面开工建设,3.3万吨/年焚烧处置设施已建成并于2020年12月22日点火试运行,其中燃气管道建设取消,采用柴油替代。

公示时间

2021年1月22日—1月28日(5个工作日)

单位、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销号主体: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夏子添;联系电话:8320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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