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函〔2018〕17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冯俊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