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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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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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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2020〕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19〕10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科学制订我市各领域“十四五”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此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做好普查工作规划和进度安排,确保普查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进行,按时优质完成普查任务。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人口普查工程浩大,是和平时期最大的总动员,需要各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区、街(镇)要抓紧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办公场地和经费,抽调业务骨干积极参与普查工作,确保本区域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区政府要在2月底前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街(镇)在3月上旬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三、认真选聘普查人员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必须花大力气抓好普查人员选调。各区、各单位要早研究、早规划、早沟通,高度重视普查人员的选聘工作,并结合本区域的具体情况,开展全面系统的人口普查知识、电子化采集、统计法规和职业操守等培训,确保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胜任普查工作各项要求。

  四、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做好普查宣传,是保证普查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人口普查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各区、各单位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我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充分保障物资经费

  物资经费是做好人口普查的前提和保障。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按程序报批落实普查经费,并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经费既要充分考虑各项工作必要的投入,特别是电子化采集设备购置和“两员”补助经费,又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规范使用,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6日


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粤府〔2019〕10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地政府要在2020年1月底前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抓紧组织做好相关事项的部署安排。本次普查经费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和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所需资金按程序报批后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附件: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2日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国发〔201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国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地方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经费保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温国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陈志英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陈 杰  市政府秘书长

        刁爱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赖志鸿  市统计局局长

        陈建荣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炳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高峰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宏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小平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赵洪市  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江永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陆志强  市委网信办主任

        曾卫东  市委台办主任

        陈 爽  市教育局局长

        汪茂铸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何镜清  市民政局局长

        廖荣辉  市司法局局长

        陈雄桥  市财政局局长

        郭志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袁桂扬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瑜梅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姚建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容秋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刘保春  市港澳办主任

        黄碧玲  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队长

        过伟剑  广州警备区副司令员

        吴国祥  武警广州支队副政治委员

        苏 佩  越秀区区长

        李海洲  海珠区区长

        毕锐明  荔湾区区长

        谭明鹤  天河区代区长

        苏小澎  白云区区长

        陈 勇  黄埔区区长

        邢 翔  花都区区长

        陈德俊  番禺区区长

        董 可  南沙区区长

        蔡 澍  从化区区长

        赵国生  增城区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赖志鸿同志兼任。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20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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