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2〕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白云新城北片区城市商业中心地块(AB29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批准〈白云新城北片区城市商业中心地块(AB29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项规划成果的请示》(穗规划资源报〔2022〕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白云新城北片区城市商业中心地块(AB29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石井水泥厂政府储备用地(AB2704、AB2708、AB271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珠区琶洲村留用地与政府储备用地(AH04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3项规划成果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由你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