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火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改造通告的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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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4-26
  • 来源: 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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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范围内同意《火村社区旧村改造拆迁补偿方案》并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已超过上述范围内的90%。项目改造主体广州宏祥房地产有限公司近期拟启动项目的拆迁建设工作。为加快推进火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改造工作,区政府发布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火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改造的通告》,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四至范围

  火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范围地块包括:AG0206005、AG0206009、AG0206015、AG0206014地块(开源大道以南,瑞和路西),AG0206024、AG0206028地块(瑞和路以西,东明三路以北),改造用地面积约10.81公顷(详见附件)。

  二、实施主体

  《黄埔区城市更新局关于火村旧村改造项目启动实施有关事项的复函》(穗埔更新函〔2018〕481号)已明确由广州宏祥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改造。

  三、通告内容

  该《通告》主要内容共有八条,包括:第1条是明确火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四至范围;第2条是明确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第3-5条是明确改造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需要支持和配合改造的有关工作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第6条是明确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和市政线路管道迁改要求。第7条是明确对违反本通告的有关法律后果。第8条是明确通告施行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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