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2021-04-15
  • 来源: 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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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立足人才发展战略,完善多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经白云区委、区政府同意,《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该《办法》对白云区人才公寓的规划和建设、分配与管理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分配对象和分配程序。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省、市相继出台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如《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等等,大力营造了良好的人才政策环境。白云区政府紧抓人才政策支持机遇,结合省、市的人才发展与保障政策,围绕“1358”发展思路和“强二优三”产业发展路径,立足区域人才发展战略,创新推出多项引才聚才工程,在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多个领域引进了大批优秀高端人才,制定各个领域的人才引进培养计划,致力“筑巢引凤”。建立健全人才住房保障体系,为白云中高层次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是提高区域“吸才、留才”竞争力的战略之一,制定区级人才公寓政策,填补人才住房政策空白,完善人才住房解决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尤为必要。

  二、政策依据

  1.《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7号)

  2.《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云聚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云人才领字〔2019〕3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计4章32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第一章明确了《办法》的编制依据、人才公寓定义、职能单位职责、适用范围。

  2.第二章明确了人才公寓建设和筹集方式、配建比例、规划选址、资金保障、选址用地、立项、户型设置和确权等方面内容。

  3.第三章明确了人才公寓的分配对象、分配程序、租金定价、租赁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

  4.第四章明确了《办法》的有效性规定和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21年4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四、答疑解惑

  (一)本《办法》中人才公寓的定义是什么?

  人才公寓,是指由政府、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或其他社会力量建设筹集,向本行政区各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

  本行政区各单位指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辖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

  (二)《办法》人才公寓的面积是如何规定的?

  人才公寓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的人才公寓可以设置多种户型,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为90至12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

  (三)《办法》规定人才公寓的分配模式是什么?

  人才公寓分配模式可以分为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租赁和单位整体租赁。

  (四)《办法》人才公寓的分配对象是哪些?

  申请租赁区本级人才公寓的人才,应属于下列人才类别之一:

  1.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云聚英才卡持有人才),具体标准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2.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具体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3.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具体标准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4.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重点企业范围由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工商信局、区投资促进局等管理部门制定企业名录,具体标准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5.区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具体认定标准以区政府批准文件为准。

  6.对需要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议定落实的,由用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议定结果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

  7.每年经白云区认定或审核确认的人才名单,由区人才办报区住房建设交通局、人才公寓经营管理单位。

  (五)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如何确定?

  1.由政府建设筹集、产权属于政府的人才公寓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租金价格按基准租金标准的70%计算。基准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标准,由人才公寓的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实施机构确定,并报区发展改革局和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2.由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自行建设筹集、产权属于企业等单位的人才公寓的租金由产权人自行确定并报区发展改革局和区住房建设交通局。人才公寓租金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标准。

  (六)《办法》规定人才公寓的租赁期限多长?

  区本级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入住人才公寓的承租人应当遵守房屋的管理规定。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区本级人才公寓供应条件且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后可以续租。申请主体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提出续租申请。

  (七)同一家庭可以享受两套以上人才公寓吗?

  不可以。经评审认定的各类人才,如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人才公寓及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或安家补贴等的,可按人才类型,以户为单位,按照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人才公寓,每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套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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