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开展批而未用、闲置用地、历史遗留用地的清查和处理工作 |
牵头单位: | 市国土规划委 |
年度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 | 第二季度前:1.成全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的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检查工作,在2月底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2.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清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做好全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统筹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区政府牵头推进辖区内整治任务的落实,确保6月30日前全市2007-2010年获批的土地征地率达95%以上、供地率达80%以上。 |
进展落实情况: | 已完成。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