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1.召开我市《实施意见》协调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研究。争取3月上旬完成。2.按程序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 第二季度:1.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我市《实施意见》。争取5月底前完成。2. 基本完成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并实现动态管理和调整。 第三季度:1. 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行业技能等培训。9月底前。2.开展需移交城管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梳理对接工作。 第四季度:1.市完成市本级科级以上干部、区完成科级以上干部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2.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统一更换新式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3.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4.实现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基本完成。 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现按程序报省备案;加强与市编办对接,修改完善市级城管部门“三定方案”草案;完成新式制服更换工作。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组织参加住建部处级干部培训210人,参加省住建厅科级干部培训58人,举办8期科级以下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班,举办2期市本级科级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班;草拟调整城管综合执法范围的代拟稿征求意见,与有关部门做好对接和沟通,商请相关部门协助待移交行政处罚权有关情况,推进行政处罚权移交工作;梳理市级城管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在体制机制方面的有关情况,指导荔湾、从化等区推进体制改革工作;行政处罚权移交工作涉及多部门需按程序逐级报批,尚未正式公布;机构设置需与编办沟通,新的三定方案继续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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