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季度前:1.推动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意见。2.制定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3.确定首批长护定点机构名单。 第三季度前:1.实现首批参保登记和待遇给付。2.制定长护定点机构协议管理试行办法。 第四季度前:做好享受长护待遇人员的服务管理及费用申报结算工作并开展相关政策宣传。
已完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推进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2017年4月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7月31日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并自8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截止至2017年11月底,长护险制度覆盖我市687.77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累计评审2503例长期护理需求鉴定评估申请,其中2132人可享受长护险待遇,占评审总人数的85%;长护险基金累计支付792.9万元,次均支付1889.8元,符合规定的长护险费用基金支付率为76.4%,基金支付率最高达90%。目前制度运行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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