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广州市“10·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粤安办函〔2017〕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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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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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安办函〔2017〕202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广州市“10·12”较大道路交通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2日上午,广清高速公路你市花都区新华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粤安〔2011〕7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并每15天向省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

此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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