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公告2018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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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2-13
  • 来源: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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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旅游法》,以下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违法

内容

处罚情况

处罚依据

处罚作出日期

穗旅罚字〔2018〕第8号

广州市兜麦旅行社有限公司

 

宋飞燕

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二千六百零三元九角四分,罚款二万五千一百元,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九十五条,《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2条。

2018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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