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或为来穗工作者提供600套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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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15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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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由市本级政府建设的保障房房源,首度向非户籍人口开放。昨日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其中明确,将按公租房年度供应总量的一定比例,面向来穗务工人员供应。

啥条件:

中低收入人群申请须

连办5年以上居住证

《实施细则》要求,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二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但针对上述两类人群,还有多项细化要求,如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需同时符合7项条件,即来穗年限、社保缴费年限、就业登记年限、住房、收入和资产限额以及是否符合计生规定,是否有犯罪及治安违法记录等。

怎申请:

应在规定时间内

向街道提交申请

如何申请公租房?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申请材料,经过街道初审、公示,再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来穗、民政部门牵头,公安、人社、计生等部门配合,并联审核。

有着数:

租赁期限一般3年

租金为同标准7成

关于面向来穗务工人员的公租房供应量问题,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张强表示,“计划拿出市本级公租房年度供应总量的10%比例进行供应,因为要有具体的房源出来了,才能进行意向登记,因此现在我们还没有摸查到到底有多少人有意申请。”张强说,10%左右的比例,可视需求和具体项目进行调整。年初,广州已经推出了9000多套公租房,今年年底市本级还会再推出公租房6000套。但是《实施细则》出台后,还要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和信息系统,并根据房源的情况制订分配方案。如果进展顺利的话,今年底广州预计拿出600套提供给来穗务工人员申请。

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谈及公租房租金时,张强介绍,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相当于户籍住房保障对象租金缴交水平上限。

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租;如其收入和家庭在穗资产不高于户籍家庭住房保障规定的准入线,经本人申请,并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可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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