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芬芳陶瓷有限公司:
根据群众举报,2016年10月18日本局在你公司注册经营地进行了现场勘验和调查,发现你公司有印制派发专利号为201510364856.1的“发明专利证书”的“室内空气净化瓷砖”产品宣传册的行为。
本局现已查明,“专利号:201510364856.1”目前仍处于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为广州市芬芳陶瓷有限公司,该专利申请并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四)的规定,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假冒专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本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印制和发放专利号为201510364856.1的“发明专利证书”产品宣传册的假冒专利行为;
2.销毁印制有专利号为201510364856.1的“发明专利证书”的产品宣传册;
3.罚款人民币2万元。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