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穗知法字〔2016〕12号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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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21
  • 来源: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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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柏丽皮饰设计有限公司:

  本局已受理穗知法字〔2016〕12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我局已于2016年6月27日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求书副本、证据材料及答辩通知书。经公告期满,本局决定进行口头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案件口头审理通知书,其主要内容为:请求人宝特加·维尼塔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处理被请求人广州市柏丽皮饰设计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专利号ZL200730004143.0名称为:“手提包”外观设计专利权一案,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决定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在本局审议室(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3楼329室)进行口头审理,请你或者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12月21日

  (联系人:徐恒,联系电话:8105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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