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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CH0320200003
  • 文  号: 从水规字〔2020〕1号
  • 实施日期: 2021年01月01日
  • 失效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关于划定2021年度广州市从化区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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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水规字〔20201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关于划定2021年度广州市从化区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


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从化区河道河砂蕴藏、水情、水环境、河床演变、工程安全、供水安全等情况,现将2021年度从化辖区内市管河道、区管河道的河砂禁采区情况公告如下:

一、以下河道划定为2021年度河道采砂禁采区:

1.市管流溪河干流:良口坝以下至太平镇与白云区交界处。

2.区管流溪河支流:小海河、龙潭河、吕田河、鸭洞河、玉溪河等,以及潖江(二)河、莲麻河等从化辖区内所有河道。

二、对以上河道,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其他相关部门许可的河道整治工程除外)。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如发现违法采砂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检举: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020-87998550

三、本公告自2021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1231日止。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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