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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CH0320220005
  • 文  号: 从水规字〔2022〕2号
  • 实施日期: 2023年01月01日
  • 失效日期: 2023年12月31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关于划定2023年度广州市从化区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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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水规字〔20222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关于划定2023年度广州市从化区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


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并综合考虑从化区河道河砂蕴藏、河床演变、水情、工程安全、水环境等情况,按照《广州市从化区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从化区各河道的河砂储量均较小,不具备开采条件的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从化辖区内区管河道及市管河道的河砂禁采区公告如下:

一、以下河道划定为2023年度河道采砂禁采区

(一)区管河道:从化区集雨面积50km2以上的及部分有采砂历史的河道,包含玉溪水、联溪水(从化段)、汾田水(从化段)、长流水、牛路水、鸭洞水、小海河、朝盖水、凤凰水、大坑水、沙溪水、龙潭河、棋杆河、石岭水、汉田水、吕田河、安山河、潖江(二)河(从化段)、民乐河、黄茅水、沙迳水、黄萝水,以及其余区管河道。

(二)市管流溪河干流:良口坝以下至太平镇与白云区交界处。

二、对以上河道(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其他相关部门许可的河道整治工程除外)。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如发现违法采砂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检举: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020-87998550)。

三、本公告自2023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1231日止。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

2022123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212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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