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番府〔
关于番禺区石楼镇浮莲路工程建设的通告
一、番禺区石楼镇浮莲路工程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有关文件确定。
二、番禺区石楼镇浮莲路工程由石楼镇政府负责实施,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石楼镇政府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三、番禺区石楼镇浮莲路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