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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PY0120130081
  • 文  号: 番府〔2013〕110号
  • 实施日期: 2013年08月15日
  • 失效日期: 2018年08月15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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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项目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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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府〔2013110

关于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项目建设的通告

  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是进一步完善南浦岛交通网络建设,提高公路等级,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项目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有关文件确定。

  二、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项目用地涉及的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洛浦街道办事处、大石街道办事处和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三、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扰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收与补偿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38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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