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番府规〔2021〕1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雁洲水(船)闸堤防及道路建设工程的建设通告
雁洲水(船)闸堤防及道路建设工程属于我区重要的水利和防汛道路相关配套工程,位于大龙街市桥河北岸雁洲水(船)闸上下游连接段堤防,起于傍西水闸上游250米处,止于雁洲水(船)闸下游125米处,具体以勘测定界范围为准。现就该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雁洲水(船)闸堤防及道路建设工程防洪(潮)标准为10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1级。工程建设主要为堤岸加固及生态景观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市桥河北岸堤段的除险加固、海绵城市设施的建设等。
二、雁洲水(船)闸堤防及道路建设工程由区河涌管理所负责实施建设。工程涉及的用地拆迁补偿工作由区政府负责,并由大龙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实施。
三、雁洲水(船)闸堤防及道路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等工作。
四、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禁止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抢种、抢建等行为。凡属抢种、抢建的,不纳入用地拆迁补偿范围,并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