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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PY0120230002
  • 文  号: 番府规〔2023〕2号
  • 实施日期: 2023年02月21日
  • 失效日期: 2028年02月21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 文件状态: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番禺区创新城净水厂工程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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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府规〔2023〕2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番禺区创新城净水厂工程建设通告

  

  番禺区创新城净水厂工程属于《广州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的污水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国际创新城科创综合组团南部、广明高速北侧、石碁镇金山村和南村镇南村村内,总占地约5.5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范围为准。现就该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番禺区创新城净水厂是一座城镇地下净水厂,采用集约化组团式布置,主要水处理构筑物布置在一个基坑内,顶层根据土地利用性质可建设成群众体育公园,与周边融合,为周边居民提供休闲和锻炼身体的场所。该厂建设规模为10万吨/日,主要收集广州国际创新城南岸起步区的生活污水,提高区域污水收集成效及处理能力,解决现状净水厂产能不足的问题,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二、番禺区创新城净水厂工程建设单位为番禺区水务局。该项工程涉及的用地拆迁补偿工作由番禺区政府组织实施,并由石碁镇政府、南村镇政府依法开展用地拆迁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番禺区创新城净水厂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等工作。

  四、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禁止该项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抢种、抢建等行为。凡属抢种、抢建的,不纳入用地拆迁补偿范围,并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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