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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HD0320250005
  • 文  号: 花交规字〔2025〕1号
  • 实施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 失效日期: 2028年10月24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花都区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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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交规字〔2025〕1号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花都区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花都区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4日

  

  

  花都区关于支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

  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推动花都区建成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竞争力强的国际物流和供应链枢纽,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对花都区建设的促进作用,依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规划发〔2025〕42号)《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的通知》(交运发〔2024〕135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支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1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  支持产业聚集发展

  (一)鼓励现代物流与供应链产业聚集发展。强化相关产业保障,在空间保障、场地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重点吸引国际国内大型现代物流与供应链企业总部、区域总部、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物流设备研发中心向区内聚集。(责任单位: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第二条  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快完善集疏运路网。完善区内“三横六纵”高速网和“七横八纵”城市主骨架路网,实现干支相连的路网建设,促使花都加快融入广州东部物流大通道,加快提升道路运输效率。推进白云国际机场周边交通基础设施优化,促进机场北片区物流车辆快速上下高速疏散货运交通,解决客货分离的问题,畅通提升该片区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空港委)

  (三)促进物流仓储设施高质量发展。鼓励物流仓储园区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仓储设施,为产业创新研发提供集成式服务。加大高端制造集群专业性设施配套,充实区内仓储配送网络节点,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设施配套,推动跨境电商集拼大仓布局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发展改革局

  (四)提升花都区航空物流枢纽能级。支持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如期全面投入运营,畅通枢纽货运通道,完善枢纽内外部交通衔接设施,鼓励优质物流项目进驻枢纽,提升航空货物流通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空港委)

  (五)支持花都智慧港能力提升。推进花都智慧港工程,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提升花都区“水运+”多式联运模式基础集疏运能力。推进运输服务标准化,推动建立与多式联运相适应的规则协调和互认机制,推广加快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在“花都-南沙”一港通和“花都-蛇口”组合港项目应用。(责任单位:市港务局五和分局、花都海关、花都港)

  第三条  支持新场景推广应用

  (六)支持物流领域清洁能源应用。持续推进新能源车辆在邮政快递、城市货运配送、港口、机场等领域应用,推动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重型货车(卡车)规模化应用,发展零排放货运。推进区内加氢站的布局建设,满足物流车辆使用需求,鼓励物流企业开展氢能运输车辆试点运用,新购或更换营运车辆时优先选用氢燃料电池车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空港委、市港务局五和分局、花都海关、花都港、区邮政局)

  (七)构建低空物流运行网络。鼓励花都区物流企业依托本区国际航空物流枢纽优势,开展低空物流产业,积极申报低空物流航线,对达到航线运营要求,并完成相应飞行架次的,按照《花都区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开发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提供实时任务管理,飞行数据同步,设备与团队管理功能,促进无人机规范飞行,降低作业风险。在满足飞行管控要求及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低空物流经营企业在社区、住宅小区、村庄设置无人机接驳柜提供配送末端服务。(责任单位:区空港委、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八)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在物流领域推广,鼓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逐步开展货运、寄递、外卖等无人装备的测试应用,并在此基础上有序开展示范运营、商业运营和其他规模化应用活动。(责任单位:花都汽车城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第四条  强化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九)新型高层次人才引进。结合花都区的区域产业特色(如空港物流、智慧冷链、汽车供应链等),通过柔性引进等方式,吸引一批兼具企业高管与教育推动者双重身份、拥有丰富的现代物流与供应链产业资源和专业经验的新型高层次人才,为花都物流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花都区亲商助企若干措施》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第五条 鼓励企业提质增效

  (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企业积极升级5A级、4A级物流企业,协助企业获取上级奖励资金。支持物流与供应链服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

  (十一)鼓励航空货运产业扩容发展。大力引进基地航空货运公司、综合物流集成商、货代公司,大力引进培养全货机基地航空公司。鼓励基地航空货运企业依托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新开通全货机航线,按照《花都区促进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给予基地航空货运企业开通国际货运航线支持。(责任单位:区空港委、区交通运输局)

  (十二)提升港口航运能级。加强水路通道的淤泥疏浚,拓宽花都港口码头的进出口运输通道,加强完善水电、通信网络及排污管道的配套措施。加快泊位升级改造,提升航运通道能级,畅通航运通道,推动花都港进、出口企业拓展业务,促进花都港外贸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市港务局五和分局、花都海关、花都港

  (十三)支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智能化升级。支持建设交通物流、产业融合的基础性、功能性现代物流与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市场主体开展供应链管理、仓储物流、智慧港口、智慧监管等智能化提升,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试点、示范工程的平台或项目。支持企业依据《广州市进一步支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请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四)支持冷链物流服务能力提升。鼓励规划建设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两端冷链设施及重大冷链产业园区或枢纽中心。在有序用电状态下保障重点恒温库、冷藏库实际用电需求。支持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支持项目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依据《广州市进一步支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申请奖励。(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联社、花都供电局、区发展改革局)

  第六条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十五)完善项目用地保障。支持物流枢纽范围内的物流设施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保障,鼓励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现代物流与供应链产业用地。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用地规划、不改变用途和自用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现代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区物流枢纽范围内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与供应链产业项目采用50年出让年期。(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十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落实《花都区亲商助企若干措施》有关企业落地降本提速条款,推进“跨部门多证联办”;提前介入,提供保姆式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推动带方案出让项目“五证联办”,助力项目快速落地报建,实现物流产业用地项目“拿地即动工”;开设“政策兑现”服务专窗,实现政策兑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通过开展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加快物流产业项目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区产业项目服务中心、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务和数据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本措施适用于已登记注册,依法在花都区内实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企业或机构。本措施实施期间,所含条款若有重复包含的、与区内其他产业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或支持事项为同一类型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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