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全文
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HD0120220002
  • 文  号: 花府规〔2022〕2号
  • 实施日期: 2022年07月04日
  • 失效日期: 2027年07月03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 文件状态: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花都区段)铁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 分享到
  • -

花府规〔20222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花都区段)

铁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和《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为加强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花都区段)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花都区段)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并埋设安全保护区标桩。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花都区段)线路里程及保护区范围如下表所示。

行政区划

起点

终点

左侧

右侧

花都区

K000+435

K001+636

10


花都区

K003+713

K004+000

10


花都区

Y2K003+719

Y2K000+004


10

二、在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花都区段)沿线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原有土地权属不变。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27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