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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编号:
    HP0320240027
  • 文  号:
    穗埔应急规字〔2024〕2号
  • 实施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 失效日期:
    长期有效
  • 发布机关: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穗埔应急规字〔2021〕8号、穗埔应急规字〔2023〕1号文件的通知

穗埔应急规字〔2024〕2号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穗埔应急规字〔2021〕8号、穗埔应急规字〔2023〕1号文件的通知

黄埔区各街道、镇,区府属各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经区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废止《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支持智能应急救援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应急规字〔2021〕8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支持智能应急救援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应急规字〔2023〕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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