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提升,维护政策一致性,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需废止《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支持智能应急救援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应急规字〔2021〕8号,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支持智能应急救援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应急规字〔2023〕1 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就废止该文件理由说明如下:
一、废止背景
2024年4月22日,黄埔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纠正经济发展扶持类政策的通知》提出经济发展扶持类政策清理纠正范围和重点包含6种情形。《办法》和《细则》符合其中的第1、4种情形,即:出台的扶持类政策措施没有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省、市规定依据,给予特定经营者财政奖励和补贴的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形;限制企业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区或以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为必要条件,作为享受奖励补贴依据等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不给予与本地经营者同等的政策待遇,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形。为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落实,《办法》和《细则》予以废止。
二、废止程序
黄埔区应急管理局按程序起草了《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支持智能应急救援产业发展办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支持智能应急救援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简称《废止通知》)。
(一)调研起草: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起草了《废止通知》及其解读材料和评估报告。
(二)征求意见:2024年5月,经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除区司法局提出废止政策文件流程外,其他单位均无修改意见。公众也无修改意见。
(三)其他程序:2024年5月,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对《废止通知》进行廉洁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有违反廉洁性和公平竞争的情况。
(四)内设机构合法性审核:2024年5月30日,黄埔区应急管理局法制机构对《废止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核,无修改意见。
(五)起草单位集体审议:2024年6月14日,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局集体审议通过《废止通知》。
(六)司法机构合法性审核:2024年6月19日,区司法局对《废止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核,无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