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埔府规〔2022〕9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废止穗埔府规〔2020〕21号文件的通知
黄埔区各街道、镇,区府属各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决定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府规〔2020〕21号)予以废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