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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HP0120220009
  • 文  号: 穗埔府规〔2022〕9号
  • 实施日期: 2023年01月01日
  • 失效日期: 长期有效
  • 发布机关: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 文件状态: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废止穗埔府规〔2020〕21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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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埔府规〔2022〕9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废止穗埔府规〔2020〕21号文件的通知

黄埔区各街道、镇,区府属各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决定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府规〔2020〕21号)予以废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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