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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HZ0120200004
  • 文  号: 海府办规〔2020〕3号
  • 实施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 失效日期: 2021年03月08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 文件状态: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复工达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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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办规〔2020〕3号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复工达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复工达产的若干措施》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科工商信局反映。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复工达产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在落实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支持我区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尤其是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渡过难关,尽快实现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一、延长租金减免时间

  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承租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经区政府批准纳入减免政策范围的,在免收有效合同期内2020年2、3月份租金的基础上,减半收取4、5月份租金(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住建局)。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非国有物业参照上述政策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继续发动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等招商载体为困难企业降低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投资促进局)。

  二、强化金融对接服务

  大力推进“信易贷”等融资平台应用,引导中小微企业实名注册;2020年下半年举办6场以上信易贷专项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

  加强政银企联动,建立“即时响应、主动对接、精准服务”惠企工作机制,2020年举办10场以上融资对接会,重点加大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融资对接力度(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文广旅体局)。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资金需求扩大的存量中小微企业提供授信增额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供无需抵押、随借随还的信用类贷款;鼓励银行机构提供贷款要素灵活化、担保方式多样化的供应链融资产品(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

  三、加强复工人力保障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0年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职工适岗培训等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不少于3.8万人;引导餐饮企业开展“粤菜师傅”项目,组织技能培训不少于500人次;积极实施“南粤家政”行动计划,组织技能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

  精准提供就业援助服务。设立“就业援助服务站”,开展就业服务“天天荐”,精准提供政策宣传、求职招聘对接、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报名等服务。2020年举办政策宣讲会不少于18场,招聘会不少于40场,为重点群体提供不少于3个就业岗位推荐(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

  落实延缴缓缴社保费政策。按规定帮助企业办理延期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延缴期限至2020年12月底前,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四、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积极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开办企业审批“一网通办、零跑动、零成本”,开办企业全流程环节压缩为1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政务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

  简化户外广告审批程序。申请时间由提前10个工作日缩减为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临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减少至2份(责任单位:区城管和执法局)。

  加快住宿行业旅业登记、消防验收等手续办理;消防验收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

  对已过建设期仍未验收的工程项目协调加快验收,对达到单项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实行全网办,受理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联合验收备案、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指导对应服务企业加快办理外国员工来华申请流程,7个工作日内完成区内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区委外事办、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促进商贸行业消费活力

  每月举办一次全区联动促消费活动,全面发动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商家开展大型优惠促销活动,为市民释放福利;利用区内平台资源为消费场所提供线上宣传推广流量支持(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

  允许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和各类文创园区(需办理相关手续)利用自有场地开展线下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必要时可依法设置临时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临时悬挂、张贴宣传品(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城管和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推动专业批发市场开展升级改造试点,对硬件设施和管理秩序较好的专业市场,利用市级试点政策支持市场开展升级改造,并按照市相关规定对升级改造试点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住宿餐饮行业帮扶

  梳理帮扶企业清单,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企业帮扶,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财政支出定额范围内,按程序委托酒店等企业提供餐饮、住宿服务,承办培训、会议活动(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机关事务局)。

  2020年举办不少于5场招商资源对接会,引导区内住宿餐饮企业与需求企业进行对接;引导高端会议落户我区,举办3场以上高端会议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投资促进局、区科工商信局)。

  办好一年一度的广州国际美食节海珠分场,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消费场所参与。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及不影响公共秩序和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疫情防控期间允许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因地制宜,有序采取“店铺外摆”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和提供餐饮服务。(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城管和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七、支持文化旅游行业复工

  重点推出“1314”幸福海珠旅游线路等4条精品线路;进一步打造珠江琶醍等11个广州首批“网红打卡地”;举办暑期研学亲子游、“走读海珠 讲海珠故事”等主题文体旅游活动;利用政府宣传资源和新媒体资源大力推介优质文旅产品,线上线下联动,进一步活跃消费氛围,重燃文旅市场消费活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

  2020年下半年开展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旅企业招商推介等活动2次,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及重点企业宣传力度;组织1场文旅企业与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对接会,助推文旅企业技术升级;组织1场旅游行业重点企业对接交流会,加快推进海珠旅游联盟成立。积极引导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文化类展会、集市活动在文化产业园区或商业综合体开设分会场,提高活动效益(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科工商信局)。

  制定区内电影院复工指引,指导帮助电影院尽快复工复业;协助电影院争取上级疫情帮扶政策及扶持资金;优化营商环境,压缩电影院设立、变更等审批时限,提升许可效率;积极发动和引荐电影院参加各类文旅优惠活动,助力电影院共克时艰(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充分发挥展会平台效应,发动和组织区内文旅企业参与广州文交会、IDC国际设计家年华、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萤火虫动漫游戏嘉年华、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品牌展会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科工商信局)。

  八、支持会展业复工复展

  加快推进会展业全面复展,争取2020年下半年会展企业在我区举办优质展会超100场;依法办理大型展览活动相关许可,指导会展企业开展各项防疫工作;成立海珠区展览督导检查组,现场驻点服务,保障展会安全、顺利举办(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九、全力支持对外贸易

  积极培育和认定海关高级认证企业9家,为企业开展外贸业务提供全方位的通关服务;在继续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加大B2C进口业务的基础上,举办B2B出口业务专题政策宣讲会,主动服务辖区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海关注册备案,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B2B及海外仓出口业务,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提供便捷的通关服务(责任单位:海珠海关、区科工商信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半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2020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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