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荔教规〔2022〕2号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延续实施《广州市荔湾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幼儿园:
2019年以来,我区通过落实《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工作规定的通知》(荔教规〔2019〕1号),有效推进了学前教育发展,保障了我区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效果良好。现将《广州市荔湾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工作规定》(荔教规〔2019〕1号)有效期延长2年,即延长至2024年8月4日,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荔湾区教育局反映。
荔湾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何纬琳,联系电话:8194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