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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NS0320220013
  • 文  号: 穗南发改规字〔2022〕1号
  • 实施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 失效日期: 2023年08月29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发改〔2017〕72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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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南发改规字〔2022〕1号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发改〔2017〕72号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各供水企业: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关于调整我区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南发改〔2017〕72号)(以下简称《通知》)已按程序审批同意,有效期延长至本《通知》完成修订、印发实施之日为止(延期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延期实施期间,上级部门对《通知》有关配套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2022年8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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