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南府办〔
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奖教奖学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南沙街、珠江管理区,区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奖教奖学方案(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区教育局反映。
广州市南沙区奖教奖学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忧患意识,克服狭隘思想,树立世界眼光,巩固和扩大
二、目标
(一)通过一系列奖教措施,奖励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乐教善教,努力把好我区中考出口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修养好、专业化水平高的教师队伍。
(二)通过一系列奖学措施,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留住我区的优秀初中毕业生,以确保我区高中的优质生源。同时,为进入全区中考前
三、南沙区奖教方案
每年计划约
(一)初中毕业班工作奖励方案
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南沙区初中毕业班综合评估方案》和全区的中考情况,评出一等奖学校一所,按
(二)教师留住优秀初中毕业生奖励方案
优秀的初中毕业生能留下来,要靠学校领导、教师做大量的工作,为调动各有关学校和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在奖励学生的同时也奖励学校和教师,给予奖励金,且能留下本校进入全区前
分段 | 名次 | 学生人数 | 奖教金额标注 (元/人) | 总金额 (元) |
1 | 前50名 | 50 | 2000 | 100,000 |
2 | 第51-150名 | 100 | 1000 | 100,000 |
3 | 第151-350名 | 200 | 600 | 120,000 |
注:留生人数按
四、南沙区奖学方案
(一)奖励进入全区中考前
分段 | 名次 | 学生 人数 | 奖学金额(元) | 总金额(元) |
1 | 前10名 | 10 | 15000/人 | 150,000 |
第11-50名 | 40 | 9,000/人 | 360,000 | |
2 | 第51-150名 | 100 | 7,500/人 | 750,000 |
3 | 第151-350名 | 200 | 4,500/人 | 900,000 |
累计:2,160,000 |
注:留生人数按
(二)为进入全区中考排名第
以上两项合计共
五、奖教奖学资金渠道
奖励学校和教师的费用从区财政解决,奖励优秀初中毕业生(包括部分贫困生)和励志奖的费用从区慈善会筹集的善款中解决。
六、实施时间
本方案实施日期:从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起实施,试行三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