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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TH0120150050
  • 文  号: 穗天府〔2015〕6号
  • 实施日期: 2015年12月31日
  • 失效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 文件状态: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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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天府〔20156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区环境的重要部署,不断优化城区环境,提升我区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管治水平,区政府决定开展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并制定了《天河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512月起,用23年时间,对区内农贸市场分批实施改造升级,改善市场硬件设施,完善管理制度,为市民提供环境整洁、设施完善、安全卫生、价格公道的菜篮子消费环境。

二、首批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计划于2016年春节前完成,2016年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2017年完成全区所有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升级改造工作的总体统筹与协调,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推进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并根据法定职权加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管理。各农贸市场应当按照《天河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市场设施设备等进行升级改造,市场完成升级改造工作并经验收合格之后,区政府将按《方案》给予奖励金。

四、市场升级改造所需资金以市场开办方投资为主,区政府奖励金扶持为辅。奖励金的计算标准及拨付等将严格按照《方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
   
五、市场开办单位申请升级改造应当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天河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申报表》、书面申请、升级改造方案、布局图纸、市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预算表、市场升级改造前的照片以及职能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升级改造完成后,应当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天河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验收申报表》、书面申请、项目竣工决算表、有关财务票据、升级改造完成后的照片以及职能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六、各相关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必须配合做好对租户的宣传、动员、疏导和安置等工作。在改造期间,各相关管理单位务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市场的菜篮子供应不受影响。

七、《天河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及其附件《天河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规程》和《天河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标准》详见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816日止。

联系部门、电话、电子邮箱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月路407号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230室市场科

电话:38839691

电子邮箱:thgssck@126.com

特此通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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