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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Yx001201409001
  • 文  号: 越府〔2014〕32号
  • 实施日期: 2014年10月16日
  • 失效日期: 2019年10月15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 文件状态:

关于北京路北段(中山五路口至广卫路口)实行全日步行街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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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北京路北段(中山五路口至广卫路口)实行全日步行街管理的通告

越府〔201432

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推进市重大战略性发展平台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北京路北段(中山五路口至广卫路口)实行全日步行街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41016日零时起,北京路北段(中山五路口至广卫路口)实行全日步行街管理,禁止一切社会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进入上述路段,途经的车辆应绕道行驶。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不受限制。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规定擅自驶入上述路段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49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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