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府办〔2011〕
关于印发越秀区促进核心产业企业发展的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越秀区促进核心产业企业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区发改局反映。
2011年8月
越秀区促进核心产业企业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越秀区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为鼓励我区商贸业、金融业、物流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业七大核心产业优先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吸引和留驻一批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的核心产业企业做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由区经济联席会议,负责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核心产业企业的发展前景、留区稳定度和奖励力度进行评估。
第三条 奖励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四条 奖励对象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一)以商品流通和为商品流通提供服务的行业。重点是品牌总经销、总代理、老字号、现代营销方式的企业。
(二)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为主的行业。重点是外资银行、国内各大银行、国内外保险业、证券业总部和广州分公司,创投机构、国内外大型企业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以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广告、咨询、拍卖等为主的商务服务业。重点是国内外知名的商务服务中介机构。
(四)以运输、装卸、配送、信息传递等为主的现代物流业。重点是提供综合供应链解决方案和物流管理服务业的企业。
(五)以版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文化旅游、文化演艺、数字内容等为主的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是有国内外影响力品牌的创意企业。
(六)以计算机、通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下一代网络关键技术与服务等为主的信息服务业。重点是国内外通讯企业总部及拥有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创新能力的领军企业。
(七)以基础教育、社区教育、公众医疗服务和社区服务业等为主的公共服务业。重点是知名教育品牌总部、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
(八)经区经济联席会议初审、区政府批准,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行业领军企业或成长性企业。
第三章 扶持与奖励
第五条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越秀区的核心产业企业,符合下列相关条件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一)办公用房补助。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企业,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对区财政贡献超过
(二)落户贡献奖。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企业,除享受市的奖励外,给予奖励如下:
第六条 对已在我区纳税且对区财政贡献持续保持增长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一)增量贡献奖。
当年依法纳税排名前
(二)个人贡献奖。
对区财政贡献额达到
第七条 为促进核心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服务方、楼宇出租方或楼宇业主,给予以下奖励:
(一)将符合第四条设定条件的企业引入我区的,企业注册资本在
(二)中介服务方是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同时不含当事方或当事人。
(三)楼宇出租方、楼宇业主新引进符合核心产业方向的新办或新迁入的企业,若企业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对区财政贡献额达到
(四)对辖区内新增的
(五)新引入企业是指从外地新迁入我区,原在本辖区内的企业迁移不计入此奖励范围之中。
(六)相关中介服务方、楼宇出租方或楼宇业主引入同一企业落户同时提出获奖申请的,以企业与相关中介服务方、楼宇出租方或楼宇业主签订协议的时间先后为标准,只对先签约一方进行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对区财政贡献度的计算均为剔除一次性税收后的入区库税收;对区财政贡献度新增部分的计算为剔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专项税和征收经费等税收成本后的入区库税收。
第九条 同一企业同时符合《越秀区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配套实施办法》和本办法奖励条件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奖励。
第四章
第十条 办公用房补助申请
(一)原则上常年接受申请;
(二)须递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三)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报表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企业的房租补助申请经审批后,由管委会在申请单位房屋租赁有效的合同期内(合同到期须补交新签订的租赁合同),为企业每月发放一次房租补助。
第十二条 企业享受补助一年期满后进行年度考核,填写《房租补助年度审核表》一式一份。需进行年度考核的企业在越秀区科技信息网
第十三条 为促进核心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服务方、楼宇出租方或楼宇业主奖励申请
(一)原则上每年
(二)符合第七条(一)款条件的中介服务方须递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三)符合第七条(三)、(四)款条件的楼宇出租方或楼宇业主须递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四)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办公用房补助由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受理和审核;为促进核心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服务方、楼宇出租方或楼宇业主奖励,以及落户贡献奖、增量贡献奖、个人贡献奖的发放由区经贸局受理和审核,并由区财政局根据企业对区财政贡献情况及相关资料,核算奖励金额,制定当年奖励方案。各项奖励结果由上述部门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
第十五条 申报财政奖励的企业或个人必须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企业或个人如有弄虚作假、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撤销其财政奖励,并对已领取的奖励予以全额追缴并通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的办公用房补助在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负责解释;其他奖励政策在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区经贸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