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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230026
  • 文  号: 穗残联规字〔2023〕1号
  • 实施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 失效日期: 2028年03月06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文件状态:

广州市残联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带棚车型补贴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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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残联规字〔20231

广州市残联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带棚车型补贴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带棚车型补贴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残联反映。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32

(联系人:郑润良、李如赞,联系电话:3849246186521410


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带棚车型补贴方案

广州市自2001年开始实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下简称“机椅车”)统一车型制度。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辆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7号)等规定,我市对机椅车继续实行统一车型制度,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申购机椅车可享受政府补贴。新注册的机椅车采用带棚设计,原已注册登记的旧式机椅车以自然报废方式进行淘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带棚机椅车申购补贴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狠抓落实,切实维护残疾人代步行驶的合法权益,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团结带领、支持帮助广大残疾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二、带棚机椅车标准

本市带棚机椅车应当符合《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辆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7号)第9条规定,外廓尺寸为:长//2000mm/900mm/1100mm(带棚整体高度不超过1650mm),棚内后部陪护座位以上车身最大宽度不超过800mm

带棚机椅车的定型和项目评审,由广州市残联会同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残疾人代表共同组织实施完成。

三、补贴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则,严格按照补贴条件和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自觉接受监督。

四、补贴对象

对满足以下条件的残疾人申购带棚车型进行补贴:

具有广州市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70周岁,经机椅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体检合格的残疾人。

首次申购带棚机椅车统一补贴金额为7000/台,自获批之日起十年内仅可享受一次。转移(过户)二手车、非指定车型的车辆申购,不在政府补贴范围。

五、补贴办法

(一)补贴金额

申购经选型确定的带棚机椅车,由政府按照7000/台标准给予补贴,所需资金按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分担比例,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按规定和程序列入市、区残联年度部门预算。

(二)补贴方式

1.残疾人先行支付全额车款再申请补贴方式。符合申购条件的残疾人先到户籍所在地街()残联申请,经区、市残联核定,可先行全额支付车款,残疾人购车完成后,再凭发票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购车补贴申请,由区残联将政府补贴金额划拨至申购残疾人的银行帐户。

2.残疾人先申请补贴再购车方式。符合申购条件的残疾人先到户籍所在地街()残联申请购车补贴,经区、市残联核定,待残疾人购车完成后,由区残联将政府补贴金额直接划拨至中标企业账户。

3.申请带棚机椅车的报废补偿。补偿基数以残疾人自付金额的80%计算,报废补偿=补偿基数-补偿基数*10%*使用年限(不足半年的,按0.5年计算),最高补贴金额为3648/台。

(三)申请程序

符合申购条件的残疾人只能登记1辆机椅车。

1.若采取先行支付全额车款再申请补贴方式,由申请人先向户籍所在地街()残联申请购车资格,完成审批程序后向中标企业全款购车,凭中标企业出具的购车发票及《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体检表》《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带棚车型补贴结算表》向户籍所在地街()残联申请购车补贴。区残联负责相关材料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购车政府补贴转入申请人帐户。

2.若采取先申请补贴再购车方式,由申请人先向户籍所在地街()残联申请购车补贴,完成审批程序后由残疾人向中标企业支付个人承担款项购车。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收集《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体检表》《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申购表》《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带棚车型补贴申请表》《广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带棚车型补贴结算表》及中标企业出具的购车电子发票(财政补贴部分)提供给区残联,区残联凭以上结算资料将政府补贴金额直接划拨至中标企业账户。以上申购材料均须加盖“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动轮椅车业务专用章”。

具体操作程序按《广州市残联关于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带棚车型申购补贴和报废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残联〔202090号)执行。

六、职责分工

广州市残联负责整体工作推进、政策解释、申请市级配套资金;广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具体工作实施,包括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明确供货、销售、维修、全市机椅车补贴申请数据汇总、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等工作。

各街(镇)、区残联负责辖内机椅车补贴对象审核、配套资金申请、发放,以及相关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机椅车补贴工作,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精心组织,确保补贴及时发放。

(二)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各区残联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严格做好机椅车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核。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三)强化督导,按时报送。各区残联要认真核实机椅车申购数量、补贴人数等基本情况,确保有关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并按时做好数据报送。

(四)有序实施,及时跟进。各级残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本《方案》规定的有关表格在广州市残联政务平台发布,各区、街(镇)残联可直接下载使用。

八、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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