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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10275
  • 文  号: 穗公〔2010〕311号
  • 实施日期: 2010年11月03日
  • 失效日期: 2010年11月04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公安局
  • 文件状态:

关于亚运会开幕式综合演练活动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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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运会开幕式综合演练活动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穗公[2010]311号

16届亚洲运动会开幕式综合演练活动(以下简称演练活动)将于201011月3日在本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南侧的海心沙岛举行,届时将举行珠江巡游和焰火燃放活动。为保障演练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海心沙岛周边道路、珠江巡游两岸道路及焰火燃放涉及路段分时分段采取交通管理临时措施。

    一、海心沙岛周边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一)11月3日零时起至演练活动结束,临江大道(广州大道路口至猎德大道路口)双向(含新中轴隧道及地下空间)实行交通管制,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车证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二)11月310时至演练活动结束,下列区域(不含所述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除持演练活动专用车证车辆、公安执勤车辆、公共汽车、领事馆车辆和区域内住户、单位及酒店车辆外,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

    东面:马场路、珠江啤酒厂正门前便道以西;

    南面:沿上渡路——滨江东路——翠竹路——金菊路——艺景路——友邻五路——艺洲路——双塔路——磨碟沙路——珠江啤酒厂南侧便道以北;

    西面:广州大道、江月路、下渡路以东;

    北面:明月二路、花城大道以南。

    (三)11月314时起至演练活动结束,下列区域(不含所述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除持演练活动专用车证车辆、公安执勤车辆、公共汽车、领事馆车辆和区域内住户、单位及酒店车辆外,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

    东面:华南快速干线以西;

    南面:新港中路、新港东路以北;

    西面:广州大道、江月路、下渡路以东;

    北面:明月二路、花城大道以南。

    (四)11月318时至20时、22时至24时,二沙岛内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车证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二、珠江巡游两岸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一)11月312时起至珠江巡游活动结束,下列路段道路调整交通流向:

    1.海珠南路(一德路口至长堤大马路口)调整为南往北单向行驶。

    2.一德路(人民路口至海珠路口)调整为双向行驶。

    3.六二三路康王路口允许车辆从六二三路(西往北方向)驶入康王路。

    4.文德南路(八旗二马路口至珠光路口)调整为南往北单向行驶。

    (二)11月317时起至珠江巡游活动结束,下列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车证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沙面岛内道路,长堤街,陆居路,明心路,上涌直街,波场后街,米市直街,环岛路,金沙路(革新路以西),同福西路(工业大道以西),洲头咀码头内道路,沿江西路,沿江中路,沿江东路,滨江西路,滨江中路,滨江东路。

    (三)公交线路及中途停靠站点调整措施

    涉及珠江巡游两岸道路管制路段的公交中途站点、公交总站、公交线路均实施临时调整、撤销,具体的调整措施另行公布。

    三、演练活动焰火燃放期间交通管制措施

    (一)11月3日零时至24时,猎德大桥双向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11月318时至24时,猎德大桥以西至广州塔的阅江西路段双向除持综合演练专用车证车辆、公安执勤车辆、领事馆车辆和区域内住户、单位及酒店车辆、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其中19时50分至24时,禁止除焰火作业车辆外的一切车辆通行。

    四、在管制时间内,上述道路及管制区域内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之前已停放在上述道路和路边停车场内的车辆请提前移走。

    五、货车交通管制措施

    113日12时至24时,广州市中心城区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除持亚运专用车证货车外,禁止一切货车通行:

    东面: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茅岗路段)、茅岗路(不含)、广园快速路(茅岗路至奥体路段)、奥体路、大观路(奥体路至云溪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桥以东路段)以北;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桥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桥至丫髻沙大桥)、增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黄石东路(不含)、白云大道(黄石东路口以北路段,不含)、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云溪路段)、云溪路以南。

    六、与巡游活动相关的媒体船、工作船经广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和广州海事局同意,可以在控制区水域航行。

    七、演练活动不提供观众自驾车停车场,请参加演练活动的观众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八、请交通管制区域沿线单位和居民提前做好安排,选择好出行路线。

    九、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广州市公安局

O一O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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