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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170071
  • 文  号: 穗公规字〔2017〕1号
  • 实施日期: 2017年06月28日
  • 失效日期: 2017年07月02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公安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飞行活动安全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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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公规字〔20171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飞行活动    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当前重大活动的顺利举行,市公安局决定于20176280时起至7124时止,对本市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起降飞行活动采取临时安全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飞艇、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临时安全管控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起降飞行活动。

经批准用于警务、应急救援等飞行活动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三、公安机关可会同有关单位对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的起降场地采取临时封闭措施,或者要求相关单位对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

20176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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