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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190123
  • 文  号: 穗公规字〔2019〕5号
  • 实施日期: 2019年08月16日
  • 失效日期: 2029年08月16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虎门大桥限制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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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公规字〔20195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虎门大桥限制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的通告

根据虎门大桥桥梁安全检测维修工作的紧急需要,为确保虎门大桥桥梁结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对虎门大桥通行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进行交通管制,请受限车辆提前绕道行驶。现通告如下:

一、2019年8月16日0时起,全天禁止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莞佛高速虎门大桥段(太平立交-坦尾立交)。

二、请相关运输企业和驾驶人提前调整运输计划,合理选择出行线路,避开上述路段出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8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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