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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GZ0320150122
  • 文  号: 穗交〔2015〕475号
  • 实施日期: 2015年09月22日
  • 失效日期: 2020年09月22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 文件状态: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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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花都至东莞

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建设的通告

 

穗交〔2015475

 

省重点建设工程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起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南出口,与机场高速太成立交相连,途经白云区人和镇、钟落潭镇,黄埔区九龙镇(原萝岗区九龙镇),增城区中新镇、新塘镇、永宁街、仙村镇、石滩镇,最终接入增莞深高速。项目全长约65公里,其中白云区境内长约21公里,黄埔区(原萝岗区)境内长约18公里,增城区境内长约26公里。该项工程计划于2018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及实施方案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工程在白云区、黄埔区(原萝岗区)、增城区路段建设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分别由白云区、黄埔区(原萝岗区)、增城区国土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三、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省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碍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59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档案局。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20159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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